为做好北京市2012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进实现“每村有两名老员工”的目标,培养经过基层锻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老员工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61号)和《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9〕2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职工。
3、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成绩120分(含)以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分(含)以上,且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京外“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选聘职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
选聘人数共3000名。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2848名